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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elo 111与Modelo 190:如何准确申报员工和专业人士的预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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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自雇人士还是企业,只要向员工发放工资,或聘请专业人士(律师、顾问、建筑师、设计师等)提供服务,几乎都会对税务局(Hacienda)承担一项附加义务:从这些收入中代扣一部分税款,通过季度性的Modelo 111按季申报缴纳,并在年底通过Modelo 190进行年度汇总。这实际上是同一项义务的两个方面,而最常见、也最容易在税务局通知中引发麻烦的错误,就是两者数据对不上。本文将梳理谁需要代扣税款、适用的税率是多少,以及如何核对年度Modelo 190与全年四个季度申报数据是否一致。

谁必须申报Modelo 111?

凡是作为”支付方”、也就是代第三方预扣个人所得税(IRPF)的自雇人士和企业,都必须申报Modelo 111:包括向员工支付工资的雇主、聘请开具带预扣发票的专业人士的一方,以及支付奖金、课程费、讲座费或知识产权收益等特定收入的一方。如果对方是不适用预扣税的自雇人士(例如采用客观估算法纳税,或从事某些不受预扣税约束的活动),或者企业之间开具发票且不存在特定代扣义务,则无需申报Modelo 111。该表格按季申报,须在每季度结束后次月的前二十个自然日内提交,唯独第四季度的申报延至次年一月完成。即使某个季度没有需要缴纳的预扣税款,只要企业名下登记有员工或专业人士,通常仍需申报该表格,哪怕结果为零。

预扣税率:员工、专业人士与管理人员

预扣税率并非统一标准,而是因收款人类型而异。对于受雇员工,预扣比例是根据其工资水平、家庭及个人状况(子女、残疾情况、合同类型等)按照个人所得税预扣的一般计算程序得出的浮动比例,并非固定税率,而是需要企业(或其代理机构)在员工情况发生变化时重新计算的结果。对于开具服务发票的自雇专业人士(律师、咨询顾问、培训讲师、建筑师等),一般适用15%的税率;在其开始从事该活动的当年及随后两年内,税率降至7%,前提是该专业人士上一年度未从事过类似活动;此外,对于开票金额较低且明确向支付方提出申请的人士,还设有另一档更低的优惠税率。对于董事及董事会成员,则适用更高的税率,若支付方公司的净营业额较低,可享有专门的税率减免。这一部分最常见的错误,是对本应享受7%优惠税率的专业人士”默认”按15%代扣,或者在其从业已满三年后未及时调整税率。

Modelo 111季度申报与Modelo 190年度申报的核对

Modelo 190是年度信息申报表,按收款人和收入类别(工资所得、专业活动所得、董事所得等)逐一汇总全年所代扣的全部税款。理论上,全年四个季度Modelo 111申报的计税基数与预扣税额之和,应与Modelo 190申报的数据完全一致。但在实际操作中,不一致的情况往往源于一些具体原因:某专业人士在年中开始或终止合作,导致某一季度归属错误;NIF(税号)录入有误,使税务局无法将数据与收款人的发票正确匹配;某季度通过补充申报更正了预扣税额,但未同步更新到全年累计数据中;又或者更换代理机构导致历史数据的连续性中断。在申报Modelo 190之前,建议按收款人逐一手工核对全年四份Modelo 111的数据,并与Modelo 190草稿进行比对:任何差异,哪怕再小,都应在申报前查明原因,因为税务局会自动将这些数据与已申报的发票及工资单进行交叉核对,数据不一致往往意味着会收到税务局的问询通知。

在Zythos Business,我们正是本着这种持续核对的逻辑为客户管理预扣税事务:在每个季度申报之前,我们都会核实Modelo 111申报的数据是否与工资单及专业人士发票相符,这样一月份的Modelo 190就只是一份简单的年度汇总,而不会带来任何意外。如果您是自雇人士或中小企业主,希望不再于每年一月疲于应付数据核对问题,我们可以为您确保预扣税从第一季度起就计算准确、数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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