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thos Business
新闻

双重征税协定:如何避免同一笔收入在西班牙被重复征税

Zythos Business

作为外国人,在西班牙生活、投资或创业,迟早都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如果这笔收入已经在原籍国申报纳税,还需要在西班牙再交一次税吗?简短的答案是:只要操作得当,通常不需要。西班牙已与九十多个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正是这些协定在两国之间划分了对同一笔收入的征税权。理解这些协定,并知道如何正确启用它们,是外籍人士、数字游民或非居民投资者能够进行的最划算的税务安排之一。

什么是双重征税协定,它是如何运作的

双重征税协定(CDI)是西班牙与另一国签订的双边条约,逐项规定不同类型的收入应由哪个国家优先征税:是你的税务居民国,还是收入产生地(即所谓的”来源国”)。西班牙签署的大多数协定都参照经合组织(OCDE)范本制定,因此结构大致相同:工资、养老金、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收入或不动产转让所得,各自适用不同的规则。协定并不取代西班牙国内法,但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协定具有优先效力:如果协定规定某项收入只能在你的原籍国征税,西班牙国家税务局(AEAT,相当于西班牙的国家税务机关)就不能再对其征税,反之亦然。常见的问题往往不在于协定本身不存在,而在于纳税人——或西班牙一方的付款方——根本不知道可以援引协定。

税务居民证明:开启协定适用的钥匙

要享受协定待遇,必须用官方文件证明你的税务居民身份所在。这份文件就是税务居民证明,由你所在国家的税务机关(而非西班牙)出具,证明你在该国就全球所得纳税,并注明具体的适用期间。没有这份证明,西班牙一方——无论是银行、雇主还是税务局本身——都会默认按照一般税率或标准预扣税处理,无法享受协定优惠,之后再申请退还多缴税款则需要经过一套可能拖延数月的退税程序。建议每年向原籍国税务机关申请一份新的证明,并根据情况提交给西班牙的付款方(以便从一开始就适用较低的预扣税率),或者直接随同申报表一并提交——如果你是西班牙税务居民,则随个人所得税(IRPF)申报;如果不是,则随非居民所得税(IRNR,通常通过210表申报)一并提交。

免税法与抵免法:避免双重征税的两种方法

当协定并未将某项收入的征税权完全划归一国时,就会启用以下两种消除双重征税的机制之一。免税法是指居民国对已在他国纳税的收入不再征税(或予以免税),不过有时会将其计入以确定其余收入应适用的税率。抵免法——也称税收抵免法,或”国际双重征税抵免”——运作方式不同:居民国会将该笔收入计入你的应税所得基数,但允许你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国外缴纳的税款,扣除上限为该笔收入按西班牙税率计算应缴的税额。对于西班牙税务居民而言,个人所得税(IRPF)主要采用抵免法:你需申报全球所得,然后凭协定和相关凭证,就已在国外缴纳的税款申请抵免。至于具体适用哪种方法,并非由纳税人自行选择,而是由协定针对每类收入分别规定,因此在做任何假设之前,都应仔细核实协定条款。

在 Zythos Business,我们帮助在西班牙境外拥有合伙人、客户或收入来源的自雇者和小微企业,识别应适用的协定、办理相应的税务居民证明,并在预扣税和年度申报中正确适用免税法或抵免法,确保任何一笔收入都不会被重复征税。

讨论

有 0 条评论。